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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 发表于 2009-1-20 13:36

对小区业主weiquan的法律分析

我们一直在准备关于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所需的法律文件;至于小区业主们weiquan的资料,我们也是在深入的和了解和探讨中。对于HANDZ您提出的这二十六条意见,可以大致分为这几个方面:
    第一种:物业管理的问题(包括2、5、6、8、10、11、12、13、14、15、16、17、20、21条);
    第二种:扰民的问题(包括第4、18条)
    第三种:对自身权利的保护问题(第1、3、5、7、9、13、22、24条)
    对于小区业主们的气愤我们可以理解。业主们对于小区的管理的不完善的气愤,远远要大于其他的方面,但是维护权利的前提是你有这个权利并且你的遭受到了侵害。所以维护权利还是要理性weiquan的。关于您提出的二十六条意见中,我们逐条的进行了法律分析:
    1、我们详细的查阅了与开放商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和同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中,都并未约定具体的门禁使用时间。双方没有约定,物业方也就没有违约行为,谈不上赔偿问题。    2、是物业管理问题。    3、防火玻璃更换问题,物业何KFS给出具体时间表;
    4、噪音扰民的问题,有两种方式可以解决。一是可以向环保局投诉 另外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5、我找遍了预售合同和管理协议,并未找到本约定,所以这一项只是一个建议。    6、业主对物业管理提出的建议。    7、具体的公摊部位,在合同已经有了约定,公摊收益如何分配,物业是应该公示的,因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业主享有知情权。    8、对物业管理的建议。    9、业主的确有知情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公摊面积的使用并不需要业主的同意,而能够更好的实现业主的权利,维护业主利益,制约物业租赁的只有业主委员会。    10、对物业管理的建议。    11、对物业管理的建议。    12、对物业管理的建议。    13、业主的确有知情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公摊面积的使用并不需要业主的同意,而能够更好的实现业主的权利,维护业主利益,制约物业租赁的只有业主委员会。
    14、对物业管理的建议。    15、对物业管理的建议。
    16、对物业管理的建议。    17、对物业管理的建议。    18、小区底商扰民:老哈家、烤串的、千丝黛;    19、对物业管理的建议。并且已经解决。
    20、对物业管理的建议。
    21、对物业管理的建议。
    22、业主的确有知情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公摊面积的使用并不需要业主的同意,而能够更好的实现业主的权利,维护业主利益,制约物业租赁的只有业主委员会。
    23、我已经领取到了房产证。
    24、业主的确有知情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公摊面积的使用并不需要业主的同意,而能够更好的实现业主的权利,维护业主利益,制约物业租赁的只有业主委员会。
    25、对物业管理的建议。
    26、我本身也住在7号院我的车也停在你所提到的位置,因为我天天停在这里,所以很多车是非常熟悉的,门口停的车确实都是小区业主的,我不知道您的观察是如何进行的,天天7点多不到,门口的车位就基本停满了?试问有几个来蓝带的人会来的这么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实现自己权利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业主委员会。我们当务之急应该是建立业主委员会。

bingo 发表于 2009-1-20 16:00

那么什么时候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呢?

阳光 发表于 2009-1-20 16:16

这么多问题都无法解决的合同,你认为是个公平合理的合同吗?我们的合同是在不签不给钥匙的威胁情况下签的,我认为该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原来与购房合同一起签的午夜前期合同,应该是有效的。两个合同的最大差异是滞纳金的比例一个是万分之三,一个是千分还是百分之几来着。
不知道我的理解对否,请专业人士指导

无心 发表于 2009-1-21 09:32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应被确认为无效。《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l)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 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产生如下法律后果:(l)返还财产;(2)折价补偿;(3)赔偿损失;(4)收归财产。[size=6] 我们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不属于无效合同的。[/size]

阳光 发表于 2009-1-21 12:43

可是我是在物业和开发商胁迫的情况下签的呀,我承认原来和购房合同一起签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但后来签的为无效,我咨询过相关律师,我有证据和证人能证明当时不签合同不给钥匙。我咨询过的律师认为可以要求撤销原合同,履行前期物业协议(和售房合同一起签订的)。所以本来我要约无也谈得,后来没时间,干脆等他们起诉我再说,反正那个合同是无效的,不是我的真实意思表示。

无心 发表于 2009-1-21 14:49

回复 5楼 的帖子

其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的依据,我们不好妄加评价。法律条款我已经给你列举出来了,你也可以自己分析下。[size=4]假设[/size]证明了你与开发商签的房屋预售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无效其法律效力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你买房子的行为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开发商也就有权利收回你现在的住房,退还你的房款[size=5]。在房价如此高的今天,孰轻孰重,请您深思。

[[i] 本帖最后由 无心 于 2009-1-21 14:57 编辑 [/i]]

阳光 发表于 2009-2-1 09:06

楼上没听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目前我们大家签了两份物业协议,一份是买房时和购房合同一起签的前期物业协议,一个是收房时被迫签的物业服务协议,我认可和购房合同一起签的前期物业协议,不认可收房时和物业单独签的物业服务协议。楼上明白了吗?

handz 发表于 2009-2-3 10:56

[size=5][color=blue]看了楼主律师的回复,我的心啊 哇凉哇凉地啊!!!!!![/color][/size]
[size=5][color=blue][/color][/size]
[size=5][color=blue]难道我提出的问题大部分只能是建议,一部分已经解决,一部分还得不到认可!!!难道这些不是问题,不是业主应该有的权利吗???[/color][/size]
[size=5][color=blue][/color][/size]
[size=5][color=blue]哈哈哈  我的心啊 哇凉哇凉地啊!!!!!![/color][/size]
[size=5][color=blue][/color][/size]
[size=5][color=blue]请楼主律师仔细观察一下,这些是不是问题???和你咨询和探讨是希望你能提出点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比如如何搜集证据,针对某些问题要从哪方面入手解决比较合适,被你这大律师一分析我这心是彻底凉了!看来只有卖房搬家才能解决现在的这些问题了!!!和你咨询贺探讨的不是起诉的问题,起诉谁不知道呢!是应该发挥你的能力,提醒大家怎么样是最好的途径,在起诉之前要注意什么,需要什么准备!!!来不来就起诉,谁不知道啊!![/color][/size]
[size=5][color=blue][/color][/size]
[size=5][color=blue]对于7号院第一个院内停车的问题,我亲眼所见不下20-30次吧,用望远镜观察,来车在蓝黛门口下来几个人后,直接开入7号院!我就不信这些都是业主,当然也有一部分蓝黛的车停在了马路两侧!这些都是亲眼所见的事实,质疑这个也没有用!!!另外我说取消停车场,是因为原来KFS给我的任何资料上都是绿地,没有一个地方说它是停车场!!!我只能这么认为,如果真是停车场,KFS也应该有告知的义务吧,业主也应该有知情权吧?起码欺骗业主的嫌疑有吧!(你可别说KFS也没说过这里不是停车场啊!这就有点耍赖了哦)[/color][/size]
[size=5][color=blue][/color][/size]
[size=5][color=blue]你和阳光讨论的合同问题,我支持阳光的观点!!!(看来法律还是有漏洞啊,那么大家一起努力把漏洞堵上,为祖国做点贡献吧)[/color][/size]
[size=5][color=blue][/color][/size]
[size=5][color=blue]希望你作为一个声称能为业主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大律师,能其实可行的对业主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和意见!连你都泼冷水,那只有大家都卖房走人了,现在卖掉房子好像也不亏吧!!![/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handz 于 2009-2-3 11:41 编辑 [/i]]

handz 发表于 2009-2-3 11:13

5、我找遍了预售合同和管理协议,并未找到本约定,所以这一项只是一个建议。

[b][size=5][color=#008000]5、执行小区24小时封闭式管理的协议约定,谨代表全体业主表示支持这一管理规定。[/color][/size][/b]
[b][size=5][color=#008000][/color][/size][/b]
[b][size=5][color=#008000]在收房的时候物业给所有业主都有一本彩色的小册子,难道这是一本小人书,给孩子玩儿的,没什么用发我们一本这个干什么?即使没有作用,他发这个的目的也是欺骗业主或者是诱导业主把物业往好的方面想,好达到顺利收房的目的!下面链接有这个小册子,律师大人请看:[/color][/size][/b]
[url=http://www.ourmt.com/bbs/thread-376412-1-2.html]http://www.ourmt.com/bbs/thread-376412-1-2.html[/url]

handz 发表于 2009-2-3 11:17

1、我们详细的查阅了与开放商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和同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中,都并未约定具体的门禁使用时间。双方没有约定,物业方也就没有违约行为,谈不上赔偿问题。   

[b][size=5][color=#008000]1、单元门禁何时开通,该开通而没有开通的这一年时间是否应该给业主一个说法或赔偿,因为没有享受到服务;[/color][/size][/b]
[b][size=5][color=#008000][/color][/size][/b]
[b][size=5][color=blue]照你的意思是说,等到50年产权到期了也没有门禁,业主也没有办法是吗?看来我们要感谢物业给我们安装了一个单元门,另外还安装了一个装饰性的门禁喽,哈哈哈 ,太有才了!!![/color][/size][/b]

handz 发表于 2009-2-3 11:19

3、防火玻璃更换问题,物业何KFS给出具体时间表

[b][size=5][color=#008000]3、防火玻璃更换问题,物业何KFS给出具体时间表;[/color][/size][/b]
[b][size=5][color=#008000][/color][/size][/b]
[b][size=5][color=#0000ff]时间表在哪里?你看到了?我看到了?[/color][/size][/b]
[b][size=5][color=#0000ff](我的虽然已经更换,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已经更换吧)[/color][/size][/b]

handz 发表于 2009-2-3 11:22

8、对物业管理的建议。   
[b][size=5][color=#008000]8、物业全面检查个单元楼道设施,该修理修理该涂刷涂刷;[/color][/size][/b]
[b][size=5][color=#008000][/color][/size][/b]
[b][size=5][color=#0000ff]怎么是建议呢?是要求,是必须地!!![/color][/size][/b]
[b][size=5][color=#0000ff]交那么多物业费时干什么的?交那么多维修基金是干什么的???[/color][/size][/b]

handz 发表于 2009-2-3 11:31

7、9、13、22、24业主的确有知情权

[color=#0000ff]呵呵呵,作为律师您给分析分析:[/color]
[color=#0000ff][/color]
[color=#0000ff]业主到底有哪些权利,KFS和物业到底有哪些义务?[/color]
[color=#0000ff][/color]
[color=#0000ff]业主被侵犯了那些权利,那些权利有被侵害的可能和趋势?[/color]
[color=#0000ff][/color]
[color=#0000ff]目前这些应有的权利被侵害,应该怎么办?[/color]
[color=#0000ff][/color]
[color=#0000ff]我们要搜集什么样的证据weiquan?[/color]
[color=#0000ff][/color]
[color=#0000ff]那20多个问题是我作为一个法盲整理出来的,不知道那些是权利那些是义务!只是说说看到听到的体验到的问题!看了可别笑话俺!希望您能再发个帖子叫“[size=5]对小区是否存在问题及业主weiquan的方法的可行性建议[/size]”呵呵呵,估计不止我一个业主希望看到您的大作![/color]

[[i] 本帖最后由 handz 于 2009-2-3 11:37 编辑 [/i]]

阳光 发表于 2009-2-5 10:51

律师呢?希望你不是物业的托,如果你是业主,希望你好好分析一下购房时签的前期物业协议与业主不签就拿不到钥匙的物业服务协议,帮助业主和你自己维护自身的利益,督促物业完善服务。其实广大业主并不是要换物业或不交物业费,只是觉得第一年的物业费交的太亏了,物业没有按承诺履行他的职责,新的物业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了,同一个楼内的或单元的业主可以决定本区域内的事物。请您分析一下,我们是否可以从这个角度维护自身权益。

kongxincai125 发表于 2009-8-10 11:17

[size=7][color=DarkRed]
     我能想到的只有投诉了,
   由于海鲜菜市场楼顶抽风机群噪音严重超标(24小时开着鼓风机,不安装消音器),对其附近业主造成严重影响,包括我的居住房间也是不得安宁。希望大家联合起来,一齐为消除噪音,维护自身权益进行投诉。投诉电话如下:
北京环保局:12369
朝阳环保局:65947134
北京投诉热线:12345
长城物业总公司: (0755)83997380[/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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